日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发展规划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立足我省实际,就发展规划的功能定位、编制审批程序、实施机制、监督约束等作了详细规定。
规划编制是规划形成的基础,是确保规划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保障。为提升规划编制水平,条例草案围绕开展前期研究、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立下多项“规矩”。
条例草案提出,编制规划应当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统一,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参与,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应当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对规划编制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可以采取论证会、书面咨询、委托咨询论证等方式,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 据《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