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十六岁,考在县城最好的师范读书。说是“最好”,其实也不过是几栋灰扑扑的教学楼,挤在老街的一角。宿舍里住着十个人,铁架床吱呀作响,晚上十点熄灯铃响后,鼾声很快便此起彼伏。我那时想留城任教,前提是学习成绩要排在全校前六名才有可能,而我的成绩不上不下,像一只悬在半空的脚,不知该落在哪里。
转折发生在一个雨天。那个傍晚,我走进学校旁边那家逼仄的书店避雨。说是书店,其实大半卖教辅,只有角落里孤零零地堆着一排文学书。我在那里站了很久,最后用三天的饭钱买下了一本《平凡的世界》。
那本书很厚,字很小,封面也有些旧了。我把它藏在枕头底下,等熄灯后打着手电筒偷偷地读。读到孙少平在工地上就着烛光看书的那段,我的手电筒光也在被窝里微微颤抖。原来,在黑夜里寻找光亮的人,并不只有我一个啊。
从那以后,我开始疯狂地找书读。学校阅览室,县城图书馆,老师办公桌,角角落落的书店……我像一只嗅觉灵敏的老鼠,到处搜寻文字的粮食。路遥、余华、史铁生、沈从文……他们的名字和文字,在那个窄小的铁架床上,在我的手电筒光圈里,一点一点地进入我的生命。
最震撼我的是史铁生。读《我与地坛》的那个夜晚,我偷偷哭了。不是因为悲伤,而是一种说不清的震颤。他坐在轮椅上,在那个荒芜但并不衰败的园子里,思考生,思考死,思考为什么要活。他最终想明白了:“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而我,一个四肢健全的人,却常常因为一次考试失利就觉得自己的人生完了。那晚我合上书,在黑暗里睁着眼睛,第一次觉得读书不是消遣,而是救命。
后来我师范毕业,去了乡下教书,在那四面透风的宿舍、寂寞难耐的夜晚,我以读书打发时光,排解心中的苦闷。那时我用三分之二的工资买书订刊,书读得多了,机遇也多了。有年乡镇教办室需要一位能写材料的人,我正赶上了,从此改行到行政部门,并芝麻开花般调动到省城工作。但无论走多远,我始终记得那个雨天,那家小书店,那本改变我命运的书。是阅读,它像一束光,照亮我从那个偏远的农村学校走出来,让我知道世界很大,人生有很多种可能。
如今我也有了属于自己的书架,书架上站着很多朋友,那些在深夜里陪伴过我的文字。偶尔翻到当年那本《平凡的世界》,曾经拯救自己的书,我会想起十六岁的自己,想起那段在迷茫中被阅读照亮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