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是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3月26日、27日、31日,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三省一市的《规定》将共同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据悉,《规定》是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又一重要成果,是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的区域协同立法,也是以法治方式巩固长三角一体化改革成果、提升治理效能、支持改革创新的重要立法。《规定》通过后,目前共计已有 7 部全本协同的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
《规定》共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即聚焦协同机制,健全协调推进的协同工作机制;聚焦服务体系,构建“一网通办 ”服务框架体系;聚焦数据支撑,夯实数据共享与安全基础;聚焦协同创新,强化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聚焦共享实效,健全评价反馈与效能监测机制。
其中,《规定》明确三省一市省级政府研究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统筹协调跨省(市)、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领域重大事项;“一网通办”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三省一市省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发布,并根据企业跨地区经营和个人异地办事需求逐步扩大清单事项范围。
《规定》提出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异地事项接续办、关联事项集成办、政策服务免申办;推进标准统一与业务衔接,完善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服务标准、规范,明确业务流转程序和具体协同分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水平。
与此同时,《规定》还明确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强化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清单目录,推动业务数据标准统一,提升政务数据共享效率和供给质量。
此外,《规定》还提出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意见建议收集、流转、协同研究处理工作机制;加强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行效能监测,持续提升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