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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开展电动二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 徐越蔷
 

星报讯 记者从合肥警方获悉,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维护良好通行秩序,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电动二三四轮车突出违法行为,合肥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0月28日、29日,合肥交警部署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全市交管部门出动500余名警力,会同分县局巡警及城管、街道等部门,在城区、四县一市设置37个整治点位,针对无牌、假牌、套牌违规安装雨篷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查整治行动。

车主请注意,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其中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需购买保险后在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驾驶人需持有D型驾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低速电动车(含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且未纳入工信部生产目录,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仅限园区、景区等封闭场所内部使用,不得上道路行驶。骑行电动自行车戴头盔,走非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

驾驶电动二三轮车出行,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规定区域内行驶,不闯禁行,不违法载人载货。若是夜间出行,应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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