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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实施第一批涉企证照电子化

 

近日,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启用第一批电子证照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第一批8项行政审批涉企电子证照,通过数字化改革为企业办事“减负提速”,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领域政务服务效能。

《公告》规定,纳入电子化管理的证照涉及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生产、化妆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以及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等8项行政审批事项。电子证照包含正本、副本、附页及变更记录页,涵盖2025年8月1日之后的所有审批信息,实现审批事项全流程数字化记录与管理。

《公告》明确,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可通过安徽省药品监管企业端电子证照栏目,自主查询、下载电子证照或打印纸质版本;社会公众则可登录省药监局门户网站电子证照公示栏目,便捷查验证照信息。同时,为保障政策有效衔接,2025年8月1日前已颁发的纸质证书效期内继续有效。

此次启用电子证照,是省药监局践行“互联网+药械审批”模式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简化办事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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