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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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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以及我省文件规定,我省今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实施对象:在我省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截至2025年末,足额缴纳(含补缴)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202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用人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3.非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实施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免申即享”。

大型企业以及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用人单位,或因基本信息不全且经联系、通告等方式仍未完善信息导致“免申即享”资金拨付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网址:https://ahrs.ahzwfw.gov.cn:12333/ggfwwt/)。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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