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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多部门发布联合提示 严打电动摩托车非法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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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6年10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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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多部门发布联合提示 严打电动摩托车非法改装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合肥市工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发布《关于严禁非法改装电动摩托车 审慎选择合规车辆的联合提示》,针对电动摩托车非法改装乱象开展常态化联合整治,提醒广大经营者、维修从业者以及消费者严守法律底线,拒绝非法改装,守护道路交通安全。

近期多部门线索摸排发现,部分电动摩托车销售、维修商家利用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定制大单体锂电池、上门安装、代提车”等改装引流信息,再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私下接单交易,甚至将改装后的机动车售卖给未成年人。这类地下改装行为隐蔽性强,擅自改动电池、线路等核心部件,极易引发起火、失控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驾驶人、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飙车炸街”等行为还严重扰乱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涉嫌多项违法违规。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车辆实车参数必须与工信部公告、整车合格证完全一致,才可以办理登记上牌手续。电池作为核心部件,合格证上对额定电压、容量、电池种类均有明确标准,广大市民切勿轻信商家“上牌只看外观不看电池”的误导说辞。按照《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合肥市市区除公务用途外,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外地登记摩托车也不得迁入合肥市区办理登记。

提示明确,严禁私自改装电动摩托车电池。已登记上牌的电动摩托车,电池电压、电流、电池类型、安装位置必须与原厂合格证保持一致。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不得改动电池仓、原车线路。私自改装车辆上路,驾驶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非法改装还会带来保险失效风险。按照保险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改装造成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主应当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未履行告知义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依法不予承担理赔责任,所有损失需要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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