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及所辖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颁发了首批三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发证对象为徽州区自来水公司、黄山区自来水公司及黄山建投集团湖边水电站。
证书上,除载明不动产单元号、权利人信息外,还详细记载了取水位置、取水类型、年取水量等许可事项。
“首批三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标志着安徽省取水权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了从‘行政许可’到‘物权登记’的关键性跨越。”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马霖说,这三本证书既让企业的取水权益得到了清晰的法律界定,又使企业“隐形资产”显性化,让水资源变成可抵押、可流转的优质资产。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激活水资源要素价值,是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举措。今年4月,黄山市被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列入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市。 据《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