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7月20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对2023-2024 年度公布的“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优秀)单位”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核查。经核查,12 家单位不再符合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优秀)单位的资格条件。
据介绍,为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安徽”行动,强化放心消费单位动态管理,维护放心消费品牌公信力,根据《安徽省放心消费参创和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该局近期对2023-2024 年度公布的“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优秀)单位”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核查。
经核查,12家单位不再符合“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优秀)单位”的资格条件。它们分别是: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富煌木业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中心支公司、临泉徽润供水有限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和县温泉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黄山屯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安徽仲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蚌埠市万誉商贸有限公司、安徽滩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县徽王超市有限公司。
目前,12家单位“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优秀)单位”资格已经被取消。根据规定,上述单位不得在经营活动中继续使用“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优秀)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