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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调整省直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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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调整省直公积金缴存基数

记者 王珊珊
 

星报讯 为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于近日正式启动2026年度省直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根据通知,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依据职工2025年度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执行,工资总额计算严格遵循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调整后,省直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1564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3787元。月缴存基数下限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如有新的调整标准出台,将另行通知。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次年度基数调整集中办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在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均需按规定完成基数调整手续。单位申报时,应统一填写职工月缴存基数,月缴存额由单位与个人缴存额合计确定。缴存比例在5%至12%区间内由单位自主确定,比例调整原则上每年仅可申请一次,如单位降低缴存比例,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单位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办理:线上可登录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官方网站“单位网厅”,进入“汇补缴”菜单下“汇缴清册申报”模块,在线填写工资基数并提交;线下则需在完成2026年6月汇缴后,由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至中心各业务网点办理。若当月涉及人员增减、启封等业务,可在基数调整表中一并申报。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提示,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如实核定职工缴存基数,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按时完成年度基数调整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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