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近日,《安徽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6月27日。
该草案明确,城市更新是指在设区的市、县(市、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持续改善城市空间形态、提升功能品质活力的建设与治理活动。主要任务包括:既有建筑改造、老旧小区整治、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与厂区及城中村更新、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改造、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保护等。
在部门职责方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土地要素保障等;发改、生态环境、文旅、消防、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及机构协同推进。
草案强调数字化赋能,要求利用CIM、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技术,推进智慧楼宇、智慧社区、智慧城市建设。在实施主体上,涉及多个项目的片区由市、县政府确定统筹主体。政府投资项目由政府依法确定实施主体;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社会投资项目由物业权利人自行或协商确定;无法协商且涉及业主共同决定的,由业主依法表决。权属复杂、涉及公共利益或安全的项目,由政府组织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参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作出更新决定。
草案提出坚持运营前置理念,鼓励地方平台公司向市场化城市综合运营主体转型,建立可持续投融资体系。支持具备设计、施工、运营等能力的市场主体参与投、融、建、管、运全周期。
资金方面,鼓励设立城市更新基金、发行企业债券等;金融机构应创新金融产品;房地产、施工、物业等企业可通过资产入股、作价出资等方式参与。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合理确定出资责任。危房改造、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电梯加装等项目,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完善居民出资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