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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宣传亟需走到“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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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宣传亟需走到“台前”

 

当前,社会治理的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群众对执法的期待早已超越“罚了就行”的浅层认知,转向“为什么罚、怎么罚、罚了之后怎么办”的深层追问。在这一背景下,宣传工作不再是执法部门的“选修课”,而是决定执法成效的“必修课”。

  一、正视“三个脱节”,找准宣传短板

  长期以来,不少执法部门习惯于“埋头干活”,认为把事情办好就是硬道理,宣传只是“吹喇叭”“贴金边”。这种观念在新形势下已明显滞后。

  第一,执法力度与公众认知的脱节。以交通执法为例,执法人员在寒风中彻夜查处超限超载,每年避免了多少起恶性事故,但群众往往只看到“又被罚款了”,看不到这些数据背后的生命守护。第二,政策供给与信息接收的脱节。新的道路运输条例、网约车管理办法出台后,文件印了不少,但真正到达司机和乘客手中的有效信息有限,很多人对新规“不知道、不理解、不买账”。第三,传统手段与用户习惯的脱节。中老年群体还能看看路边横幅,年轻一代刷短视频、看直播,执法部门的宣传却还在“守摊子”“发传单”,触达率可想而知。

  这“三个脱节”提醒我们:不改变宣传思路,执法的社会成本会越来越高,舆论风险会越来越大。

  二、聚焦“三个转变”,重构宣传逻辑

  关键在于转变理念,从“以我为主”转向“以受众为中心”。  从“事后解释”向“事前引导”转变。过去很多执法部门是“舆情来了才发声”,被动应对、仓促上阵。现在则应把宣传端口前移。比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前,提前一周通过微信公众号、司机群等渠道发布“告知书”,讲清楚整治时间、重点内容、法律依据以及自查自纠的方式。给企业和司机留出缓冲期,等真正上路检查时,抵触情绪自然大幅下降。

  从“工作汇报”向“故事表达”转变。群众不爱听“我们开展了多少次检查、查处了多少起案件”,他们爱听的是活生生的人和事。今年“路政宣传月”期间,有关部门组织了“路政员的一天”现场抖音直播活动,让执法队员用第一人称介绍现场工作、开展普法、讲述经历,同时与观众积极互动,效果非常好。这种有细节、有温度、有思考的叙事,远比冷冰冰的数据更能打动人。

  从“单兵作战”向“多元共讲”转变。执法部门自己说一百句好话,不如当事人说一句公道话。可以邀请被处罚过的当事人谈心得:“我上次超载被查,当时觉得委屈,后来看了安全教育片,才知道超载刹车距离要多出十几米,万一出事赔多少钱都换不回命。”这种真实的转折,胜过任何说教。

  三、善用“三种载体”,提升传播效能  

载体不是越花哨越好,关键是精准匹配用户场景。

  第一类:随处可见的“移动窗口”。在客运站、服务区、治超站等场所设置二维码“普法微驿站”,扫码即可观看法规动画或真实案例还原。同时,利用车载广播、网约车App的语音播报功能,在等待接单或乘客上车时插入安全提示。这种“碎片化嵌入”式宣传,不占用专门时间,却能做到高频触达。

  第二类:指尖可及的“掌上阵地”。除了常规的微信公众号,还可以在抖音、快手等平台开设“交通执法小课堂”账号,定期发布情景短剧。例如,拍摄一条“黑车司机与正规司机的对比账”短视频:同样是跑一趟机场,黑车看似便宜,但没有保险、没有监管,出了问题维权无门;合规车辆虽贵一点,但全程监控、安全有保障。用直观对比唤醒乘客的风险意识。

  第三类:线下可感的“体验场景”。定期举办“执法体验日”,邀请物流企业负责人、个体司机、学生代表等走进指挥中心,看非现场执法系统如何自动识别遮挡号牌、如何推送预警信息。这种沉浸式体验,往往比十场宣讲会更有说服力。

  宣传工作是连接执法者与公众的桥。让我们少一些“我说你听”的居高临下,多一些“你想我讲”的换位思考;少一些“事后灭火”的仓促被动,多一些“事前导流”的从容主动。当法治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行政执法的公信力便会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有所长。   (作者:王俊;单位: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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