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古镇:春染水乡 千年风华入画来
每年12月份定为我省无偿献血宣传月
安徽去年办理法援案件9.38万件 为农民工讨薪4.4亿元
长江渔民三姑娘上岸记
用好“六尺巷工作法”!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6年4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安徽修订献血法实施办法
每年12月份定为我省无偿献血宣传月

记者 徐越蔷
 

星报讯 3月27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进一步丰富完善我省献血工作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

《办法》规定,设立本省无偿献血宣传月,明确每年十二月份为我省无偿献血宣传月,集中开展宣传动员活动。

《办法》优化献血激励政策。聚焦献血者权益保障,丰富献血激励措施,提升公众献血的参与度。明确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者、献血志愿服务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三免”政策;鼓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无偿献血的鼓励措施。明确血站、献血者所在单位可以向献血者发放适当补贴,血站可以为献血者购买保险。优化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政策,扩大减免对象范围、简化费用减免程序,同时明确在保障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症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献血者优先用血。

《办法》建立用血应急保障机制。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的应急用血需求,新增用血应急保障条款,完善用血应急保障体系。在加强信息共享与保护方面,《办法》明确要求血站、医疗机构等应当依法保护血液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安全,强化献血信息保护。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