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日前获悉,针对合肥市民反映强烈的电动二、三、四轮车突出违法行为,该市公安交管部门已在近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其中,10月10日,合肥市公安交管部门协同城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电动二、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当日行动共设置15个点位,针对无牌、假牌、套牌、闯禁行、违法载人载货等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共扣留违法三、四轮车40余辆。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范围覆盖合肥市各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及低速电动四轮车,重点整治无牌、假牌、套牌、闯红灯、违法载人载货、逆向行驶、闯禁行、非法改装拼装、未备案登记上道路行驶、利用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不同车型的管理要求,合肥市公安交管部门向车主作出提示: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其中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需先购买保险,再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且驾驶人必须持有D型驾驶证,方可合法上道路行驶;低速电动车(包含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虽属机动车,但因未纳入工信部机动车生产目录,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依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严禁上道路行驶;骑行电动自行车时,驾驶人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格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杜绝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电动二、三、四轮车的违法整治力度,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呼吁广大电动二、三、四轮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