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的通告》,鉴于“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情况,结合当前资金状况,经研究决定,2025年8月20日起,可办理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