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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国务院批复

记者 唐朝
 

星报讯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的批复。批复中表示,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规划》,该《规划》实施要发挥合肥市中部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合肥篇章。

批复中要求,到2035年,合肥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05.1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18.5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28.4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289.30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4.47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规划》要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主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合肥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批复中表示,要根据《规划》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完善组团式城市布局,保护好组团间的绿楔和生态廊道,推动市域城镇协同发展;统筹长江、淮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引江济淮生态廊道保护利用,整体提升巢湖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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